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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布广东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涉案领导干部党纪政纪处理情况

1999-06-08 来源:光明日报 人民日报记者赵志文、郑宏范 新华社记者王炽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人民日报记者赵志文、郑宏范新华社记者王炽)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广东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涉案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处理情况。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中央纪委新闻发言人袁纯清指出,湛江市委原书记陈同庆等人置国家利益于不顾,纵容、支持走私,收受贿赂,买官卖官,受到党纪、政纪、法律的严肃惩处,完全是咎由自取。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把打击走私犯罪活动作为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据介绍,近日,广东省纪委决定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已对涉及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的湛江市委原书记陈同庆、湛江市原副市长兼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杨衢青、湛江海关原关长曹秀康及湛江港务局原局长梁大同、副局长黄昆等5人,分别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广东省监察厅审议并报广东省政府批准,分别给予陈同庆、杨衢青、梁大同、黄昆开除公职的处分。海关总署已对曹秀康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另外,湛江海关原副关长陈理、湛江海关调查处原处长朱向成等涉案的11名公职人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他4人受到行政开除处分。

袁纯清说,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由中央纪委牵头,广东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积极支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审计署、海关总署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查处的。这个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打击走私犯罪活动,惩治腐败的决心。

袁纯清指出,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涉及范围之广、涉案领导干部之多、损失之巨大、影响之恶劣,在同类案件中是前所未有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陈同庆等人之所以置党纪国法和国家利益于不顾,徇私枉法,自甘堕落,坠入犯罪的泥坑,完全是个人私欲膨胀、丧失党性原则的必然结果。

袁纯清强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中吸取深刻教训,要充分认识到,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学习,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思想境界;越是改革开放,越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坚决维护国家利益。要以正在开展的“三讲”教育为动力,推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弘扬优良党风,做廉政勤政的模范,自觉抵制金钱、美色等各种诱惑。要按照中央的决策和要求,继续加大反走私斗争的力度,坚决与走私等违纪违法活动作斗争,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打击走私犯罪活动作为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继续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排除干扰,坚决惩治参与走私等违纪违法活动的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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